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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县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06 10:09:46 浏览 次 来源: 市畜牧局畜牧科
 

构建信息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总结,是掌握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有效途径,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做法有效措施。现将20161-4月份各县区报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总结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根据《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信牧文〔201590)要求,各县区应于216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按时报送的县区有光山县、罗山县、平桥区、浉河区、潢川县、新县、淮滨县;迟报的县区有商城县、息县;没有报的县区有羊山新区、高新区、南湾。

二是根据《关于全市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信牧〔20161)要求,各县区应于31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按时报送的县区有南湾、浉河区、息县;迟报的县区有商城县;没有报送的县区有平桥区、潢川县、光山县、淮滨县、新县、罗山县、羊山新区、高新区。

三是根据《关于开展无公害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信牧文〔201620)要求,各县区应于418前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按时报送的县区有平桥区、浉河区、潢川县、淮滨县、息县;没有报送的县区有光山县、罗山县、商城县、新县。

四是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进场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信牧文〔201631)要求,各县区应于420前报宣传周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和相关图片资料,按时报送的县区有新县、光山县、淮滨县、商城县、浉河区、息县;没有报送的县区有平桥区、罗山县、潢川县。

五是根据2016年全市召开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应于430前报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潢川县按时报送,其它县区都没有按时报送。

六是根据《关于印发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信牧文〔201445)要求,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每月至少报送一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每次至少2条信息。200161月份,所有县区都没有报送信息;2月份,潢川县报送12条信息,其他县区均没报送;3月份,商城县报送22条信息,平桥区报送11条信息,其他县区没有报送;4月份,平桥区和新县各报送11条信息,淮滨县报送12条信息,潢川县报送23条信息,商城县报送33条信息,其他县区没有送报。各县区所有动态信息均没有按照格式报送。

    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县区都能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但仍有少数县区出现迟报、漏报、不报的现象;存在信息数量不够,信息质量不高、应付的现象。做好信息、总结报送工作是展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的重要工具,市局已将各县区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将在畜牧业信息网上公告,希望各县区高度重视信息、总结报送工作,明确报送重点,提高信息质量,把握信息时效,规范报送格式,提高报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