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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畜牧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06 16:52:25 浏览 次 来源: 市局计财科
 

  

 

第一部分  信阳市畜牧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畜牧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畜牧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畜牧局概况

 

一、信阳市畜牧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牧草种子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六)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父母代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九)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十)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畜牧局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单位预算。具体包括:

1、信阳市畜牧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4、信阳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5、信阳市畜牧工作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收入总计2046.13万元,支出总计2046.1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都增长187.09万元,同比上升10.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预算收入合计204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6.13万元;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预算支出合计204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13万元,占65.79%;项目支出7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补助部分县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占34.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也就是第一项的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在此不再重复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4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四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2万元,占8.34%;二是医疗卫生类支出56.86万元,占2.78%;三是农林水事务支出1733.35万元,占84.71%;四是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占4.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6.13万元。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06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文明奖等;二是公用经费支出17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局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信阳市畜牧局系统“三公”经费预算为78.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我局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也就没有预算此项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我局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局系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总表.xlsx 信阳市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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