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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畜牧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11:05:49 浏览 次 来源:
 

       

关于印发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牧畜〔2017〕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市畜牧业生产实际,制定《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创建活动。

联系人:邹 靖         电  话:6653765

邮  箱:xyxmk6653731@163.com

附件: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17年3月15日

 

附 件

 

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生产水平,在总结近年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省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今年的畜牧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17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培训讲座、专家指导、现场考核等活动,力争再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3个。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6.肉羊: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

(二)示范创建内容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营造示范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技术过硬、工作负责的骨干技术人员作用,把先进的管理经验、科学的养殖技术进行广泛宣传。要结合当地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指导参与创建的养殖场明确创建重点,安排好改造提升计划。

(三)确定创建单位。符合创建基本要求的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养殖场均可自愿申请参与创建活动每个县区必须推荐1-2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场,各县区在4月5日前将创建方案、参与创建场申报表、参与创建场名单汇总表一并上报市局,再由市局审核择优向省局推荐4个创建单位,省局将统一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备案。

(四)强化培训指导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相关创建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我市生态畜牧业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环保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培训,督促各类养殖场对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设施进行改造。

(五)实施评比验收。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从严推荐,宁缺毋滥。省局今年仍将按农业部下发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统一组织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进行推荐。

(六)发挥示范效应。各县区要以参与示范创建活动养殖场为重点,鼓励他们走上讲台,答疑解惑、传经送宝。要组织现场参观学习活动,切实让标准化生产技术看得懂、学得会,发挥示范场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区于11月1日前,将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以电子版格式上报市局畜牧科。

(七)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细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已获得国家级示范场荣誉称号的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对2011、2014年国家级示范场自验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自验结果上报市局,市局根据自验情况进行复验。2014年以前获得示范场称号,但复验不合格的养殖场,经过整改后,可自愿申请参与2017年创建活动。对于确实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不主动上报信息资料的示范场,当地畜牧部门要加强教育和督促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市局将报请上级部门建议取消其示范场资格。

(八)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区要鼓励标准化示范场增强品牌意识,积极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或超市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畜牧科牵头,计财科、市畜牧站等单位参加。各县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帮助参与创建的养殖场完善图文资料整理归档等示范创建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区要积极宣传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争取多方支持,提高活动效果。各项畜牧业扶持政策要向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倾斜。今年中央安排的有关粪污处理设施改造等扶持资金要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的养殖场。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区要在媒体上公开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参与标准化改造。市局将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

 

 

附件:1. 信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进度安排

2.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申请表

3. 申请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汇总上报表

4.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据采集表

5.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表

 

附件1-5.doc
文件类型: .doc 0622db6b77a174a5d57d61ed71243bbc.doc (622.25 KB)